本刊設有海上維權與執法研究、教育教學研究、裝備研究與技術應用、部隊勤務與建設、人文社科論壇等欄目,同時還針對公安理論前沿和公安實踐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適時開設新欄目,歡迎作者投稿。
作者投稿須遵守以下要求:
一、選題范圍
論文選題要緊密與國家海洋戰略、海上維權與執法、公安現役部隊建設、
公安教育教學的理論與實踐相關聯,并通過協同采編系統系統投稿。請作者根據本刊性質和所設欄目投稿。如作者不能確定所投欄目,請標明“其他”。
二、關于撰寫格式
來稿應包括題目、作者簡介、摘要、關鍵詞、正文、注釋、參考
文獻以及英文的篇名、作者姓名、單位、摘要和關鍵詞。
(一) 題目
應簡明扼要并能準確反映中心論點,慎用主副標題形式。在標題下標明作者署名、作者單位全稱、所在省(區)、
城市名及郵政編碼。
(二) 作者簡介
主要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稱、職務、學位,主要研究方向,并標明聯系電話。
(三) 摘要
200字左右,只需摘取主要觀點,不宜出現“本文”字樣,并無需對文章作主觀評價。關鍵詞以三至五個為宜。
(四) 注釋
采用腳注形式,主要用于對文章篇名、作者等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和補充說明,注釋序號用帶圓括號的阿拉伯數字表示,每頁重新編號。
(五) 參考文獻
采用尾注形式,順序編碼制。
在正文中,引文處按引文文獻在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上標連續編碼,序號置于方括號內。同一文獻在一文中被反復引用者,用前文同一序號標示并在序號后注明準確頁碼。
文后參考文獻表以 “參考文獻”(左對齊)作為標識,排列順序以正文中出現的先后為準,序號左頂格對齊,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標識,每一條目的最后均以實心點結束。參考文獻內容包括主要責任者、文獻題名及版本、文獻類型及載體類型標識。根據GB3469規定,以單字母方式標識以下各種參考文獻類型、出版項(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文獻出處或電子文獻的可獲得地址、文獻起止頁碼等,最后以“.”結束。
參考文獻類型
專著
論文集
報紙文章
期刊文章
學位論文
報告
標準
專利
文獻類型標識
M
C
N
J
D
R
S
P
例:
每一參考文獻條目的最后均以“.”結束。編排格式及示例如下:
專著類:
[序號]主要責任者.文獻題名[文獻類型標識].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頁碼
[1] 劉國鈞,陳紹業,王鳳翥.
圖書館目錄[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57.15-18.
期刊類:
[序號]主要責任者.文獻題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頁碼.
[2] 金顯賀,王昌長,王忠東,等.一種用于在線檢測局部放電的數字濾波技術[J].清華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1993,33(4):62-67.
報紙類:
[序號]主要責任者.文獻題名[N].報紙名,出版日期(版次).
[3] 謝希德.
創造學習的新思路[N].人民日報,1998-12-25(10).
(六)英文題名、作者署名及工作單位、摘要、關鍵詞,應與中文一一對應,置于參考文獻之后。
(七)獲得基金資助的論文應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項目編號,置于篇首頁地腳。
三、關于版權等事宜
作者一經通過協同采編系統向本刊投稿,視為同意《論文版權轉讓及保密協議》之內容。
《公安海警學院學報》編輯部
201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