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共同締造”?其關鍵在于一個“共”字,是以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最高標準,和人民
群眾一起共建美好
環境、共創美好生活為落腳點;是以城鄉
社區為基本單元,以改善群眾身邊、房前屋后人居環境的實事小事為切入點,是以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共建共治共享”的城鄉社會治理體系為行動路徑,發動群眾
決策共謀、發展共建、建設共管、效果共評、成果共享,共同建設美好家園。日前,湖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是一次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湖北重要講話精神,推動湖北省第十二次黨代會部署落實的生動實踐。政策引領之下,共同締造活動在全省乃至全國范圍內遍地開花,而來自基層社區的
創新做法和生動實踐,不斷豐富著“共”的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