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是由河南財經政法大學主辦的法學類專業學術期刊。1986年創刊,雙月刊,大16開,166頁,國內外公開發行,2012年由原《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更名為《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
辦刊理念:本刊秉承“格物致知、明理弘法”的辦刊理念,堅持辦刊的學術性,追
求學術
創新,嚴守學術規范,關注法
學理論和
實踐中的前沿問題、熱點、難點問題及其背后的深層次法理探究,注重制度建設;包容不同學術觀點和學術思想。
審稿制度:本刊堅守“文以質取”的用稿原則,嚴格執行稿件三審制度。稿件由學科責任編輯負責初審,初審通過后交由學科專家匿名評審,最后由編輯會議終審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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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編輯部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注釋體例(官網信息)
一 、一般規定
(一) 文中注釋采用腳注,全文連續編號,符號為四角正方括號,如[1] [2][3]等。
(二)作者需注明作者單位、職稱或者職務、研究方向。
(三)如系項目成果,需注明立項時間、項目名稱和項目編號。
(四)引文資料為作者本人
作品時,請直接標明作者姓名,不得使用“拙文”等謙詞。
(五)非引用原文者,注釋前加"參見";非引自原始出處的,注釋前加"轉引自"。
(六)數個資料引自同一出處的,注釋采用:“同前注[x],第×頁。”兩個注釋相鄰的,可采 “同 上注,第×頁。”
(七)原則上要求所引用的資料出自公開發表物。未公開發表的,采"××××年印行"。
二、注釋例
(一)著作類
[1]瞿同祖:《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中華書局2007年版,第36頁。
(二)論文類
[2]楊立新:《民法總則新規則對編修民法分則各編的影響》,《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2017年第5期,第9頁。
[3]廖增君:《對我國假釋制度的思考》,《刑法學研究精品集錦》,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672頁。
(三)譯作類
[4]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上冊),張雁深譯,商務印書館1961年版,第69頁。
(四)報紙類
[5]王啟東:《法制與法治》,《法制日報》1989年3月2日第×版。
(五)古籍類
[6]《史記·李斯列傳》,《史記》第八十七卷。
(六)外文類
遵從該文種注釋習慣。著作或者文章名使用斜體,盡可能避免中外文混用。
注:該注釋體例自2018年第1期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