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第1期起,《南京曉莊學院學報》的注釋體例由原先的尾注改為頁下注(腳注)。注釋中涉及的引用或參考的
文獻,一般按著作者、文獻名、出版單位、出版時間、頁碼等順序依次注明,每頁重新編號。其具體格式要求分別如下:
一、當文章引用或借用的資料所在的著作第一次出現于注釋中時,須將該文獻作者姓名、著作名、出版者、出版年代及引用資料所在的頁碼一一注出。
(1)專著示例:李道揆:《美國政府和美國政治》,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年版,第72-74頁。
(2)譯著示例:J.布盧姆等著,楊國標、張儒林譯,黃席群校:《美國的歷程》下冊第二分冊,北京商務印書館1988年版,第97頁。
(3)編著示例:楊生茂主編:《美國外交
政策史,1775—1989》,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3頁。
(4)文集或期刊、雜志內文章示例:馬克思:《哥達綱領批判》,載《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1頁。袁久紅:《哈耶克自由主義正義論析評》,《東南
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1年第4期,第24頁。
(5)報紙文章示例:陸全武:《國營企業改革中的幾個問題》,《經濟日報》1994年8月20日,第3版。
(6)使用因特網上的資料,須注明資料所在站點詳細地址,示例:席慕蓉:《漢族的歷史銅墻鐵壁蒙古族的歷史支離破碎》,鳳凰網2015年12月17日,http://culture.ifeng.com/niandaifang/special/ximurong/.
二、當再次引用同一文獻中的資料時,注釋中只需注出作者姓名、文獻名和資料所在的頁碼;文末不標注參考文獻。
以上是本刊擬采用的基本注釋規范,希望向本刊投稿的作者自覺遵照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我們將根據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完善本注釋體例規范。
南京曉莊學院學報編輯部
201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