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填寫《財政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同時提交相關的身份證明材料。《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領取或自行復制,也可以在財政部門戶網站上下載電子版。
(三)申請?zhí)幚?/div>
1.審查
收到申請后,本機關將依據《條例》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等進行審查。
2.登記
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并且申請人按相關規(guī)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文件的申請,在收到申請的當天應予登記。以口頭形式提出的申請,在收到之時立即登記。
3.答復
自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機關將按照下列情況給予答復:
(1)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財政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依申請公開的,按照規(guī)定向申請人提供其所需的政府財政信息;
(3)申請公開的政府財政信息不屬于本單位公開范圍的,能夠確定該信息公開機關的,應向申請人告知有關機構名稱;
(4)申請公開的政府財政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qū)分處理的,并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
(5)申請公開的政府財政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
(6)屬于免予公開的信息范圍的,告知申請人。
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因正當原因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作出答復或者提供信息的,可以將答復或者提供信息的期限適當延長,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的時間不計算在規(guī)定期限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作出答復的,期限中止,障礙消除后恢復計算。
(四)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ⅲ杖z索、復制、郵寄等必要成本費用依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的標準執(zhí)行。
三、年度報告
本機關將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社會公開《財政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主要內容:
(一)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二)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三) 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四) 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五)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六) 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機關將通過財政部門戶網站、新聞發(fā)布會和其他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報告》。
四、監(jiān)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jiān)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財政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財政部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編制辦法及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