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來稿要求論點突出、內容準確、
數據可靠、層次清楚、結構嚴謹,篇幅以6 000 字之內為宜(含圖、表及參考
文獻)。
(2) 來稿應包括中英文題名、作者、作者單位(中英文單位全稱、單位所在省名和
城市名、郵政編碼)、中英文摘要、中英文關鍵詞、正文、符號說明、參考文獻、作者簡介(第一作者)。如有多位作者,則均需提供姓名及工作單位。
(3)題名應簡明、具體、確切,概括文章的要旨,符合編制題錄、索引和檢索的有關原則并有助于選擇關鍵詞和分類號。
(4)來稿摘要應具有獨立性,是一篇完整的短文,一般包括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等,客觀反映文章的內容,不使用圖表、化學結構式、公式和參考文獻,應使用第三人稱的寫法,不分段落,編寫應執行GB/T 6447 規定。中文摘要篇幅在100 ~ 300 字,英文在100 ~ 150 個英文單詞。
(5)在摘要下面,提供3 ~ 8 個關鍵詞,概括文章的主要內容,以便檢索。
(6)正文中的層次標題應簡短明確,各層次標題一律采用阿拉伯數連續編號,均應采用主題標引,一般不超過15 個字,標題末不加點號。其編寫格式應執行GB/T 7713 規定。
(7)圖表要盡量精選,清晰明了,勿與文字敘述重復。同一數據來源的圖表只能選擇一種,并標明圖題或表題。
(8)物理量和計量單位一律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GB 3100 ~ 3102),不得使用非法定計量單位及符號。
(9)參考文獻按正文引用文獻序號依次編排,未公開發表的資料請勿引用,其著錄書寫格式執行GB/T7714 規定。
(10)對第一作者可按此順序刊出其簡介:姓名(出生年—)、性別、職稱、學位以及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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