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法學》是由上海交通
大學主管主辦、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編輯、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學類學術期刊。其創刊于2010年,最初采取以書代刊的方式出版了兩卷,2012年正式獲得許可后改為期刊出版發行。
《交大法學》目前由季衛東教授任編委會主任,朱芒教授任主編。本刊以“正義理念、中國問題、世界視野、實證分析”為基本宗旨,瞄準
法學研究和法制發展的前沿,對中國面對的各種重大的、具體的法律問題進行深入探討。本刊奉行百家爭鳴的學術方針,鼓勵理論創新,提倡制度比較方法,推動法解釋學和案例研究的精致化作業。在刊登內容方面,本刊一般采用獨立署名稿件,對來稿不做字數上的限制,只根據學術水準和學術規范的要求,實行三輪審稿和雙向匿名審核制度。
《交大法學》每一期都將以一到兩個主題為中心,組成“特集”欄目,并與“研討與觀點”“裁判事例評析”一同構筑三個固定的核心欄目。此外,將靈活設置如“書評”“專題介紹”“學會綜述”“研究動態”“重要資料”等欄目作為補充。在這中國社會急劇轉型的時代,《交大法學》將秉持兼容并包的方針,采取全球越境組稿的方式,特意開拓一片供不同國籍和不同學科的法律家自由進行探索和交流的精神園地,構筑一個有助于互相理解、凝聚基本共識的思想論壇。
《交大法學》編輯部擁有對在《交大法學》上已刊作品的版權。作者應保證對其作品具有著作權并不侵犯其他個人或組織的著作權,來稿需同一語言下未事先在任何紙面和電子媒介上發表!督淮蠓▽W》歡迎對所刊文章的轉載、摘登、翻譯和結集出版,但應尊重原作者依照《著作權法》享有的權利,并在實施轉載時注明“轉自《交大法學》X年第X期”和原作者、譯校者署名,同時通知《交大法學》編輯部,轉載文章不收取任何費用。
為適應我國
信息化建設需要,擴大本刊及作者學術交流渠道,除非作者在來稿時聲明保留,則視為同意《交大法學》擁有以非專有方式向萬律、北大法寶、《中國學術期刊網絡出版總庫》、CNKI系列、重慶維普、中國法律知識總庫等中外相關數據庫授予已刊作品電子出版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和數字化匯編、復制權及將每期全部內容免費發布上網(包括但不限于本刊微信公眾號及微博)的權利。作者著作權使用費與本刊報酬一次性付給。本刊所發表文章中的觀點均屬作者個人,并不必然反映編輯部及其他機構、個人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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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法學》為季刊,大16開本,176頁,季初月15日出版。每期定價25元,全年100元。本刊國內由上海市郵政公司總發行,郵發代號為4-876;國外由中國國際圖書貿易集團有限公司總發行,發行代號為Q1316。歡迎廣大讀者踴躍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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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引用自己的作品時,請直接標明作者姓名,不要使用“拙文”等自謙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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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范例
1著作類 〔1〕季衛東:《法治秩序的建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20頁。
2論文類 〔2〕朱芒:《行政立法程序基本問題試析》,載《
中國法學》2000年第1期,第56~65頁。
3文集類 〔3 〕顧祝軒:《論不動產物權變動“公信原則”的立法模式——“絕對的公信”與“相對的公信”之選擇》,載孫憲忠主編:《制定科學的民法典:中德民法典立法典立法研討會文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59頁。
4譯作類 〔4〕[德]海因里!み~爾:《古今政治哲學中的核心問題》,林國基等譯,華夏出版社2004年版。
5報紙類 〔5〕許多奇:《“帶頭大哥”為何涉嫌非法集資》,載《解放日報》2007年10月15日第13版。
6古籍類 〔6〕《史記·秦始皇本紀》。
7辭書類 〔7〕《新英漢法律詞典》,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24頁。
8港臺類 〔8〕傅崐成編著:《海洋管理的法律問題》,臺灣文笙書局2003年版,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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