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9-06-03
一、新
文獻引證注釋體例本著尊重作者長期形成的注釋習慣和學科傳統(tǒng)之精神,決定在注釋體例上選用“頁下注釋”,特殊情況下,也允許使用 “文末參考文獻”注釋體例。
二、引文注釋的標示。引文分為直接引文和間接引文。無論是直接引文還是間接引文,正文中的注釋號統(tǒng)一置于包含引文的句子或段落標點符號之前(對專門詞語作注釋時,注釋號亦緊隨其后,大段引文區(qū)別字體者,注釋號置于標點符號之后),序號用①,②,③……依次標注。所有“注釋”一律置于頁下,以頁為單位排列引證序號,每條注釋另起一行,序號與正文中引文后的序號相對應。
三、注釋的標注。本刊采用的主要注釋類別及要求簡括如下:
1. 著
作文獻:責任者(責任方式)/題名/卷冊/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頁碼。責任方式與題名之間一律用冒號;責任方式為“著”時可只注責任者,而省略“著”字。
2. 析出文獻:析出文獻責任者/析出文獻題名/(見)文集責任者(責任方式)/文集題名/卷冊/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頁碼。
3. 英文文獻:項目與順序與中文相同。責任者與題名間用英文逗號,著作題名為斜體,析出文獻題名為正體加英文引號,出版日期為全數(shù)字標注,責任方式、卷冊、頁碼等用英文縮略方式。
4. 古籍:(1)抄本或刻本標注順序為責任者與責任方式/文獻題名(卷次、篇名、部類名)/版本/頁碼。其中篇名、部類名為選項。原刻本標注版本信息,頁碼有兩面,標注時應注明,上、下區(qū)分。(2)標點本、整理本、影印本標注順序為責任者與責任方式/文獻題名(卷次、篇名、部類)(選項)/出版地點/出版者/出版時間/卷冊、頁碼。(3)古籍中的析出文獻標注順序為析出文獻責任者/析出文獻題名/文集責任者與責任方式/文集題名/卷次/出版信息與版本/頁碼。
5. 期刊:責任者/文章題名/期刊題名/出版年、卷期或出版日期。引用中國大陸以外出版的中文期刊時,應在期刊題名后括注出版地。
6. 報紙:責任者/文章題名/報紙題名/出版日期或卷期(附出版年月)/版次。
7. 未刊文獻: 責任者/未刊文獻題名/文獻屬性/編號/
收藏單位/頁碼(選項)。
8. 電子文獻:責任者/電子文獻題名/更新或修改日期/獲取和訪問路徑。
9. 轉(zhuǎn)引文獻:責任者/原-文獻題名/原-文獻版本信息/原頁碼(或卷期)/轉(zhuǎn)引文獻責任者/轉(zhuǎn)引文獻題名/版本信息/頁碼。再次引證時的項目可以簡化,即同一文獻再次引證時只需標注責任者、題名、頁碼,出版信息可以省略。(更為具體的標注信息請登陸本刊網(wǎng)頁:http://www.journal.sdu.edu.cn,進行查詢)
四、其他技術(shù)性問題。
1. 題目:不得超過20個字,必要時可加副標題,不要使用“試論”、“淺談”等謙詞。
2. 署名:限定在3個作者以內(nèi)。
3. 摘要:200-300字,是對文章精華的縮寫,不出現(xiàn)第一人稱及“本文”、“作者”等字樣,不對文章的內(nèi)容作自我評價,不使用修飾詞。
4. 關(guān)鍵詞:反映文章主題內(nèi)容的詞或詞組3-5個,從題名、層次標題和正文中選出。
5. 作者簡介:包括姓名、工作單位與職稱或職務、所在
城市與郵政編碼,第三項內(nèi)容請置于括號內(nèi)。
6. 英文摘要:包括文章題目、作者(姓及名的首字母大寫)及其單位、所在城市與郵政編碼、摘要(中文摘要的縮寫,不要逐一對應)、關(guān)鍵詞。